关于二〇〇九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工作,全面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市中小学学期结束工作、寒假安排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各类学校学期结束工作时间安排
1.高中阶段学生期末考试时间高一、高二为2010年2月1日至3日(农历十二月十八至二十),2月4日至5日(农历十二月廿一至廿二)组织阅卷评分;高三为2月4日至5日(农历十二月廿一至廿二);2月6日至7日(农历十二月廿三至廿四)组织对部分学生家访;2月8日(农历十二月廿五)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总结表彰。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3日(农历十二月十八至二十);2月4日至5日(农历十二月廿一至廿二)组织阅卷评分;2月6日(农历十二月廿三)举行休业式;2月6日至7日(农历十二月廿三至廿四)组织教师家访;2月8日(农历十二月廿五)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总结表彰。
3.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束工作日程安排。
二、师生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寒假至2010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新学期学生报名注册定于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六),3月2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2.教职工寒假时间为2010年2月9日至2月27日(农历十二月廿六至正月十四)。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教师报到;学校领导和后勤人员视工作需要适当提前返校。
三、学期结束阶段工作和寒假期间工作要求
(一)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浙教基〔2008〕207号)规定,切实做好期末复习测评工作。加强考纪考风教育和心理指导,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要严格按教研室排定的日程组织期末考试,加强考试组织、阅卷、评价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和名次。通过广泛听取课任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对每位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价,评价要体现教育性、激励性和导向性,评语要如实反映学生的品行,并针对学生存在的不足,诚恳提出改进意见或希望,并在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上认真录入学生成长档案管理中的相关内容,录入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错填、漏填。寒假期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高中段学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放假或提前报到的,必须报请市教育局同意。
(二)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放假前,各校要利用集中教育、集中演练和告家长书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法规和自护、自救常识等教育。重点为五个方面:一是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按红绿灯指示行走;骑单车不抢行、不带人;不乘坐病车、酒后车、超载车。二是消防安全。要教育未成年学生没有大人指导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市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要学会火灾逃生和火情报警。三是饮食安全。要利用饮食教育课程指导学生在春节期间做到合理膳食,践行饮食礼仪,要避免暴饮暴食,严防食物中毒。四是网络安全。要对学生上网目的、内容、地点和时间提出指导性规定,教育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落实学生互相监督和家长监控,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价。五是甲流防控。继续教育学生重视甲流预防,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疫情首检排摸工作。学期结束前,对学校安全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察;要提高风险意识,放假前后较易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山区、农村学校可以视气象情况决定是否停课,并预先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灭火等抢险救灾活动;要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确保往返安全;有住校生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离校,通知家长接送,确保安全离校。要加强寒假值班护校,落实巡查报告和岗位督查制度。寒假期间各校要建立假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并于2月8号前将值班安排和值班电话号码通过Lotus报局办公室。有维修、基建项目的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督施工安全。
(三)扎实开展家访和师生慰问。要组织教师利用假期对学生进行家访,沟通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教师寒假之前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高中阶段学校家访要确保一定的比例。关注特困家庭学生、患重病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特别是有流失迹象和表现不良的学生,并给予有效的教育帮扶。教师既要实事求是地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的表现,也要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会的表现,特别是真实了解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要求家长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特别是安全的监护和教育。要注意全面关心学校教职工的生活,要努力为教职工中的特困户分忧解难,并组织工会等组织对离退休人员、生病人员及重点困难户进行一次集体慰问。
(四)规范做好清帐理财工作。积极做好与教育核算中心的期末对帐工作,认真清理学校财务账目,清查往来款项,清理隐性负债,及时搞好财务公开。对学校的各类固定资产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帐实相符。同时,按财政要求抓紧做好义务教育债务偿还的扫尾工作,使义务教育学校在2007年9月30日前形成的所有债务全部偿付完毕。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含校安工程)的管理,按规划实施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年内任务。落实专门人员收集、整理校舍安全档案资料,确保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校舍安全档案的归档工作。
(五)认真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订学习计划,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系统学习教育新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准确地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要结合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全力破解突出问题,合力推进科学发展”主题,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和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当前绩效工资改革,加强考核管理,全面客观地做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认真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稳步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
(六)教育引导师生文明过节。要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做文明小公民。要教育学生外出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节日期间尽量选择步行或公交出行,倡导父母减少驾车,共同减轻城区道路的通行压力,努力做到文明出行、绿色出行;要教育学生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要教育学生不要去营业性的歌舞厅、酒吧等未成年人不宜涉足的娱乐场所;告诫学生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影像等;要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要积极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组织,统筹安排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安全和实际成效。要大力倡导教师利用假期开展业务充电、身心调适。各校可以适当给教师布置一些业务“作业”,利用假期学习理论、整理工作、开展研究;要提倡教师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高雅的休闲活动,严禁教师参与赌博、迷信活动,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维护师德良好形象。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