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管理制度 1. 学生住校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并交清费用后,按指定寝室床位住宿,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床位。 2. 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严格遵守学校住校生作息制度,双休日、节假日不准在校住宿,须提前到校住宿者,要经过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批准后方可。 3. 遵守寝室纪律,不得在寝室内高声喧哗,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无故进寝室,不得在熄灯后谈天。 4. 须带好日常生活用品,不得乱用乱拿他人的物品。在指定的地方摆设物品。 5. 起床时须整理床铺,折好被褥,不得在室内乱贴乱画,不得乱丢东西,不得乱拉线凉衣,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6. 同室的同学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打架、不骂人。 7. 服从学校生活指导老师以及管理人员的指导,寝室内同学有事、有病,室长及另外同学须 8. 在指定的地点洗澡、洗衣,不得外出到江河洗澡、洗衣,在指定地点停车、晒衣。 9. 不得带刀、电饭堡、电炉、不健康书刊、磁带进寝室。不带贵重物品进校,多余的钱应妥善保管或交 10. 按时出操(晨跑),有病或身体不适
|